首页 概括信息 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民政职能 机构设置 重要发文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服务
  市民参与
  效能建设
各位网友:
    作为我区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单位,区民政局就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在网上开展调查暨征求意见活动。请您发表宝贵意见。
老年人优惠待遇得到保障 05/16
无锡市民政局一行来我区参观考察信... 05/16
克区民政局全面跟进为老服务设施建设 05/16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开展“六五”普法活动 05/16
克区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式培训班开班 05/16
克区部分社区书记(主任)赴内地挂... 05/16
学先进查不足 提升服务营造社区乐园
昆仑路街道南苑社区罗永艳赴深圳挂...
提升服务质量 打造服务品牌
在工作中学习 在学习中收获
运河流新韵 风正一帆悬 让“微”力...
幸福从阳光开始
无锡南长区清明桥街道南扬社区挂职...
提升服务 凝聚人心 努力构建群众满...
百舸争流春潮涌 扬鞭奋蹄正当时
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走进特区 感悟深...
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敬老宣传...
民政局召开“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
热爱伟大祖国
关于开展二〇一一年度社会福利企业...
关于克拉玛依区文化艺术协会注销登...
关于克拉玛依区社区志愿者协会注销...
关于克拉玛依区计划生育协会注销登...
关于对克拉玛依区艺为民音乐舞蹈学...
关于对克拉玛依区润泽幼儿园申请变...
关于对克拉玛依区白玫瑰模特形体健...
关于对克拉玛依区音乐人文化艺术培...
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区民政范围管理...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劳动纪律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否定报备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同岗替代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公示制度
克拉玛依区民政局限时办结制度
  公告信息   更多..
根据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全面做好克拉玛依区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储备工作,满足社区岗位需求,克拉玛依区拟定于四月下旬举办2012第一期社区工作者储备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令第251号),克拉玛依区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中心经我局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克拉玛依区第一批风华新苑廉租住房公示名单
为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克拉玛依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新克政发【2008】26号和《克拉玛依市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克房发【2004】1号文件精神要求,申请廉租住房通过社区居委会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区社会救助联席会集中审批,现将廉租房符合入住条件(连续低保救助满五年及按照打分评定)的低保无房户名单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居民对以下人员进行监督。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令第251号),克拉玛依区阳光画室美术培训基地经我局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令第251号),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胜利社区乐龄社工服务社经我局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令第251号),克拉玛依区融汇为老服务中心经我局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规定,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金龙镇文化体育联合会经我局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图片新闻   更多..
  廉政专栏   更多..
·推进廉政文化建...
·区民政局开展“...
·廉政警句
·“五廉”推进廉...
·区民政局开展 “...
  政策法规   更多..
·国家21部委关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办事程序   更多..
·社会团体注销登...
·社会团体注册登...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克拉玛依区民办...
·追认革命烈士的...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克拉玛依区民政局 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引用必究 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 新ICP备05001868号

地 址: 中国·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楼 网站联系电话:0990-000000